1.一般规定
(1) 严格遵守《焊工一般安全规程》和有关压力调节器、橡胶软管、氧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及焊(割)的安全操作规程。
(2) 工作前或较长时间停工后工作时,必须检查所有设备。氧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,压力调节器及橡胶软管的接头、阀门及紧固件应牢固,不准有松动、破损和漏气现象。氧气瓶及其附件,橡胶软管、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及油垢。
(3) 检查设备、附件及管路是否漏气时,只准用肥皂水试验。试验时,周围不准有明火。严禁用火试验漏气。
(4) 氧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l0m以上。如条件限制,也不准低于5m,并应采取隔离措施。
(5) 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。
(6) 设备管道冻结时,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。氧气阀、溶解乙炔气阀或管道要用40℃以下的温水溶化;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,或用23~30%氧化钠热水溶液解冻、保温。
(7) 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。露天作业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、溶解乙炔气瓶上。
(8) 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,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,清理现场,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。
(9) 压力容器及压力表、安全阀,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。经常检查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状况。
2.橡胶软管
(1) 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,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0个大气压,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5个大气压。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、老化、脆裂、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软管不准使用。
(2) 软管长度一般为L0~20m。不准用过短或过长的软管。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。
(3) 氧气软管为红色,乙炔软管为黑色(绿色),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。
(4) 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、破裂、着火时,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,然后停止供气;氧气软管着火时,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,停止供气。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。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。
(5) 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,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,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,使用时应防止割破。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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